再次提醒在以中国公民回国有关注意事项
2021/04/29

  近期,从以色列回国的中国公民人数较多,为确保同胞回国顺利、安全,中国驻以大使馆特再次提醒以下注意事项:

  一、仔细阅读使馆网站发布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乘飞机回国的有关要求和通知,按时做好核酸和血清抗体IgM检测,及时填报“健康码”及“海关入境申明卡”等。相关要求和通知已在使馆网站首页下方“通知通告”栏用红色突出显示(见下图)。使馆网址:http://il.chineseembassy.org/chn/

  二、相关检测必须在登机前48小时内完成。检测时请务必做好防护,避免交叉感染;检测之后,请务必做好闭环管理和必要防护,尽可能减少对外接触,防止感染病毒;

  三、有新冠病毒感染史的人员请详细阅读有关要求,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免因材料不全影响行程。详情请参阅《关于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的通知》第五条。(http://il.chineseembassy.org/chn/tztg/t1827961.htm

  四、已接种疫苗人员,请及时获得以卫生部签发的带二维码的疫苗接种证明,在填报健康码时一并上传。详情可参阅《提醒在以色列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的中国公民及时申请带二维码的疫苗接种证明》(http://il.chineseembassy.org/chn/tztg/t1864311.htm)

  五、填报“健康码”上传检测结果和疫苗接种证明等文件时,请注意拍摄画面清晰完整,以便使馆审核查验,减少等待时间。

  如有紧急、特殊情况,请拨打使馆领事保护电话寻求咨询或协助。

  驻以色列大使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00972-3-5459520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中国驻以色列使馆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