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政府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新规定和相关提醒
2020/03/25

  3月25日,以色列政府发布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新规定,自25日(周三)下午5时起生效,持续7天。主要措施如下:

  一、除下列情况外,禁止离开住所:

  (一)必要行业员工上下班通勤;

  (二)采购食品、药品、生活必需品或接受必要服务;

  (三)就医;

  (四)献血;

  (五)进行法律诉讼;

  (六)参加游行示威;

  (七)参加议会活动;

  (八)接受社会福利照料;

  (九)单独或在共同居住者陪同情况下,在距离住所不超过100米范围内短时间散步;

  (十)帮助老人、残疾人等接受医疗救治;

  (十一)在露天场所祈祷或参加婚礼、葬礼等,但规模须少于10人,人与人间保持2米以上距离;

  (十二)如父母须工作,可接送其子女往来教育机构;

  (十三)如父母分居,可在各自住所间接送其子女;

  (十四)如父母无法行使监护责任,可接送其子女往来适当场所。

  二、公共交通减少至现有班次的25%。乘坐出租车仅限1人,如有医学需要可另由1人陪同;所有乘客须在汽车后排就坐,并保持车窗开启。

  三、在工作场所内,员工间须保持2米以上距离。工作通勤车辆最多2人一同乘坐。用人单位有责任在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检查体温,如超过38摄氏度不得进入。

  四、餐厅可继续提供送餐服务,但禁止顾客赴餐厅取餐。

  五、允许网上购物,但快递员送货时须将货物留在门外。

  六、超市、药店等继续开放,但人与人间须保持2米以上距离,收银处排队人数不超过4人。

  七、60岁以上老年人尽量避免离开住所。

  八、违反上述规定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或行政罚款。政府授权警察执行上述规定。

  请在以中国公民密切关注以色列政府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严格按照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驻以色列大使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00972-3-5459520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以色列卫生部呼叫中心:*5400

  以色列医疗急救电话:101

  以色列报警电话:100

  中国驻以色列使馆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