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以色列大使詹永新在《耶路撒冷邮报》发表署名文章:《中国为何拒绝南海仲裁案裁决》
2016/07/17

  2016年7月12日,一个临时组成的仲裁法庭,就南海仲裁案做出所谓裁决。对此,中国政府当即表示强烈反对并明确重申一贯立场:中国不接受、不参与南海仲裁,也绝不承认裁决结果。如果您读过我此前发表的文章《请让事实仲裁》,想必已然清楚:中方有关南海问题的立场正当合理,而所谓仲裁不过是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现在,我想借此机会再补充一二,以便您更好理解有关问题。

  首先,中方立场不只是对自身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遭到全面否认后的本能反应,它从一开始便于法有据。一是有关争议虽被刻意包装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解释或适用问题,但其实质仍是领土主权问题,并不在《公约》调整范围内。二是单方面强推仲裁侵犯了中方作为《公约》缔约国享有的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中方早在2006年就已根据《公约》第298条将海洋划界等争端排除适用仲裁等强制解决程序。

  其次,中方立场合情合理。过去多年,中菲两国早已就如何解决争议达成共识。双方在多个场合发表过联合声明,也曾共同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承诺通过谈判、协商化解彼此分歧。对于 “约定必须遵守”这一国际关系核心原则,菲方或许已经选择性遗忘,但中方却始终不愿行有所悖。作为负责任大国,中方看重自身国际信誉,也有责任维护好现有国际体系。

  时至今日,解决南海问题并非没有出路。国家之间和平解决争端的方式有很多种,但通过第三方解决显然不是最佳方式。事实上,中方通过直接谈判协商已与12个陆地邻国解决了90%左右的边界问题。受此鼓舞,中方将始终努力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争端,而非简单诉诸单方行动。

  弗朗西斯·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的判决比多次不法的行为为祸尤烈。不法行为弄脏的不过是水流,而不公判决则将水源污染了。”尽管此次仲裁不过是废纸一张,但前前后后的各种恶意炒作和政治操弄已严重损害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国际法治造成的负面冲击不容低估。

  分歧不可怕,问题复杂也不可怕,只要相关国家秉持善意,在平等基础上进行友好磋商和谈判,就可以增进互信、积累共识,逐步妥善解决领土争端和海域划界问题。处理南海问题也应如此。中方注意到菲律宾新政府最近做出的一系列表态,包括愿同中国就南海问题恢复协商对话。中方乐见菲律宾新政府以实际行动展现改善中菲关系的诚意

  中国古代有诗云,“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意思是说只有登高望远,不为一时一事所扰,才能把握天下大势。过去几十年间,南海经历过殖民侵略,也遭到过非法侵占,但不管怎样潮起潮落,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中国将继续与周边国家发展睦邻友好关系,坚定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