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护照和旅行证的有关说明
2019/12/02

        近段时间以来,我馆在工作中发现,部分同胞可能对护照和旅行证这两种证件的认识存在一定误区,有些已经持有有效中国护照的儿童,仍然来我馆申办旅行证。网上也有一些关于这个问题的不实宣传。为此,特做一些说明:

        护照是中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旅行证是一种替代护照使用的临时证件。无论是护照还是旅行证,都是发给中国公民的国际旅行证件,持有人都是中国公民,其中国国籍身份不会因为持有护照或者旅行证而有所不同。我国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签订的领事条约中均有明确条款,即:对于自称同时具有中国和上述国家国籍的人员,缔约双方同意给予其在两国间旅行的便利,但并不意味承认双重国籍。

        实践中,馆在为此类人员办理国际旅行证件时,考虑到申请人还没有确定未来的常住地等多种因素,为了便于他们国际旅行,一般为其签发旅行证。他们持旅行证回中国后,如果己经取得中国护照,则无需再专门到驻外使领馆申请换发旅行证。而且一个人也不应同时持有护照和旅行证。关于旅行证换发,请大家以馆官方消息为准,勿信网络传言,避免不必要的奔波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