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签证申请人采集指纹的通知
2021/12/12

自2021年12月15日起,中国驻以色列使馆将对中国签证申请人采集指纹。

一、申请人须本人亲自前往使馆留取生物信息,如发现伪造指纹或由他人冒充本人的情况,申请人将可能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以下人员可免于采集指纹: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二)外交护照持有人,符合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的申请人(有对等需求的人员除外);

(三)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但需出示五年内同本护照上曾获发的生物识别贴纸签证。如曾留存指纹并获发签证,但因故无法出示生物识别贴纸签证的,赴同一使馆/总领馆申请仍可免采;

(四)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三、申请人须按照我馆发布的“关于全面实施在线填表和预约申请中国签证的通知”(http://il.china-embassy.org/chn/tztg/202105/t20210504_8921849.htm)要求,完成在线填表并提前在线预约办理时间。在预约时间携带打印出的电子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亲自前往中国驻以色列使馆递交申请并取录指纹。

四、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使馆有关安排,如申请人通过代办机构或由他人代为提交申请,可暂免除采集指纹。

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中国驻以色列使馆

202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