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劳务人员工作中常遇问题及应对措施
2012/10/15

 

1、更换雇主。旧雇主如果不能支付足额工资,或是提供合理的工作生活条件,或是不再提供新年度的签证配额,工人可以考虑更换雇主。所找新雇主应有内务部批准的签证配额,这可以通过总工会进行查询。一旦确认了合格的新雇主,工人应当同新雇主一起前往内务部,要求办理新的工作签证。内务部一般会要求工人提供旧雇主的辞退信,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暂时无法解决。如果旧雇主不愿提供辞退信,工人可以请总工会给新雇主一封信(信中说明即使在没有辞退信的情况下,工人也应当得到新签证),持有总工会这封信,内务部就会不再刁难。但在找到新雇主,办理好新签证之前,不要轻易离开旧雇主。

 

2、更换签证。有些工人持工业签证来以色列,现在又想作建筑工,在以色列法律允许的条件下,他应当同上面第1条中说明的那样,寻找可为他申请新签证的新雇主。内务部通常不会批准此类申请,工人可以向总工会说明情况,请总工会出示证明信。工人须向总工会说明不愿在旧雇主处工作的理由,如旧雇主没有支付足额工资,工作生活条件不好,雇主虐待工人等。

 

3、投诉雇主。如果旧雇主没有支付足额工资,或是未给予工人以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工人应收集证据,暂时忍耐。待找到新雇主办妥签证后,工人可以携带材料,通过律师或总工会等组织,向劳工法庭提出起诉。工人应当知道,在劳工法庭,法庭是倾向支持工人而不是雇主。当工人提出自己未享有以色列法律所赋予的权益时,应该由雇主而不是工人有义务提供证据进行证明。雇主可能强迫工人在一些看不懂的文件或单据上签名,作为反驳工人的证据。工人应当准备好自己收集的有关材料和证据,向法官说明自己是在强迫条件下或不知道文件内容的情况下签署那些文件的。如果工人的记录翔实、清楚,法官是倾向采纳工人而不是雇主提供的证据。此类案子的赔偿金数额,通常要高出雇主欠工人工钱数倍。

 

4、持旅游签证或偷渡来以色列的外国人,以色列不签发工作签证。因此工人应谨防有人欺骗说可以为持旅游签证者或偷渡者办理工作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