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劳务人员应当了解的信息
2012/10/15

 

1、了解自己的雇主。工人应设法知道自己的雇主是谁(这里雇主不是指中方或以方的各种中介、人力公司,而是指给你签证配额的建筑公司(在工人的工作签证上都有雇主公司名称)。工人应记住雇主的公司名称、地址、雇主的全名和联系电话(工地外面一般都树有建筑公司广告牌,说明负责此工地的公司情况,可以记下广告牌内容或给广告牌拍照作为凭据);工人应向雇主索要并保存每个月的工资单复印件,以确定自己的工作时间和报酬是否相符(一般雇主都不给工资单,有人甚至强迫工人在虚假的工资单上签名;工人可暂时先不与其计较,自己用小本记下每次发放工资的数额和时间,并记下每天工作的时间起始,这可作为今后上法庭投诉的证据)。

 

2、妥善保管现用护照和过期、作废旧护照无论护照种类及劳务派出国内部规定如何,护照必须发到工人手中。在工人不同意的情况下保留或扣留工人护照是违法的。工人应随时随身携带自己的护照,工人应将自己的护照和签证复印保存并根据情况更新复印件,预防护照丢失。不要轻易将护照交给他人,即使是熟人或朋友。如果雇主或是人力公司要取走护照办签证,工人应将护照和旧签证复印留存,并让取走护照的人留下全名、公司地址和电话。一般办签证需要2个星期,工人应当及时找当事人将自己的护照取回。如果当事人总是找借口拖延,工人可找公司代表、总工会等组织要求协助。

 

已过期或作废的护照上往往有持照人出入境的签证、出入境等诸多记录。更为重要的是,您也许曾用它办理居留、保险、存款、公职金等重要事宜,会在办理机构留下长期记录,在您再次办理上述事宜时,您可能会被要求出示该护照或提供该护照的有关资料。因此,无论您曾经持用因公还是因私护照,在护照过期或办理换发手续后,请注意向发照机关索回已注销的旧护照,妥善保管,并将重要资料复印留存。

 

3、不要打黑工和当包工头。工人不可私下离开公司打黑工,否则他将失去合法身份,一旦被移民警察发现,工人就会被视为打黑工而被遣返。工人不应作包工头,安排其他工人工作,否则他将失去合法身份而被遣返。

 

4应与雇主签定合同。以劳务人员法强调以方公司必须直接与每一个外籍劳务人员签定合同,以方公司直接对外籍劳务的合法权益负责。在执行法律时,不考虑劳务人员与国内公司签定的合同。

 

5、关于中介费。以色列劳务中介公司不能向外籍劳务收取任何中介费,而只能向以色列雇主收取。以色列中介公司无论在中国境内还是在以色列境内向我劳务公司收取中介费,都是违法的。

 

6、关于工资支付。以方雇主必须在每月10日前以现金形式将上月工资直接汇入工人个人帐户,即使我劳务公司持有工人委托管理工资的协议书也不行,这是强制性规定,拒付工资或每月只发部分零用钱是违法的。无论中方公司是分包工程还是单纯提供劳务,都不影响以方公司必须直接将工资付给工人,支付工资时需提供书面立项工资单。

 

7、关于工资扣减:以方公司可以从工人工资中扣除一定项目费用。可扣除的项目主要包括住宿费及水电气费、人身保险、个人所得税等。除税款外,其他各项扣除不能超过工人工资的25%,各项扣减必须出具收据。伙食费可以从工人工资中扣减,但必须有书面协议,且不能超过标准。如从工人工资中提取公司利润和管理费等,都是违法的。